南明1662_第十八章 军纪军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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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军纪军歌 (第1/2页)

    在李安下令发饷后,马思良便安排人手开始分发饷银。李安随即向马宝介绍了新的饷银规制,即杂兵1两白银;刀牌手,长枪手1.3两白银;弓箭手1.4两白银;火统手1.4两白银;火炮手1.6两白银;骑兵1.5两白银。

    军官每月饷银为,什长2两白银;总旗4两白银;把总6两白银;千总10两白银;游击15两白银;副总兵20两;总兵25两白银。

    一个时辰马宝所部便已发饷完毕,随后李安吩咐吴三省把五镇兵马全部集结。

    发饷时马思良便安排人统计马宝所部,所计士兵共15682人,战马20653匹。全军总计58752人。

    李安和马宝商议,抽出一万人补充到五镇兵马中,剩下五千余人单独成立一个精锐骑兵镇,由马宝任总兵,骑兵镇一人双马,全部着暗甲(即布面甲)。

    各镇则是在原定的500骑兵的基础上,再增加1500骑兵,总计两千骑兵。

    整合完军队后,李安顺便把自己这些天订立的军纪颁发下去,并让吴三省当众宣读军纪。

    “三大纪律。

    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二、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十八项斩令。

    一.临阵进退不候号令,及战后不归伍者,斩。

    二.临阵回顾退缩,及交头接耳着,斩。

    三.临阵探报不实,诈功冒赏者,斩。

    四.遇差逃亡,临阵诈病者,斩。

    五.守卡不严,敌得偷过,及禀报迟误,先自惊走者,斩。

    六.奉命怠慢,贻误戎机者,斩。

    七.长官阵殁,首领属官援护不力,无一伤亡,及头目战死,本棚兵丁并无伤亡者,悉斩以徇。

    八.临阵失火误事者,斩。

    九.行队遗失军械,及临阵未经受伤抛弃军械者,斩。

    十.泄露密令,有心增减传谕,及窃听秘密者,斩。

    十一.搔扰居民,抢掠财物,强奸妇女者,斩。

    十二.结盟立会,造谣惑众者,斩。

    十三.黑夜惊呼,疾走乱伍者,斩。

    十四.持械闯殿,及聚众哄闹者,斩。

    十五.有意违抗军令,及辱本营官长者,斩。

    十六.夤夜窃出离营浪游者,斩。

    十七.官弁有意纵兵扰民者,斩。

    十八.在营吸食洋烟者,斩。”

    吴三省大声的把李安订立的军纪全部宣读了出来。

    随后李安拿出俆城誉抄的五十份军纪,命令靳统武张贴在兵营显目位置。

    军纪颁发后,李安又亲自教士卒唱军歌。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李安唱一句,士卒们跟着唱一句,李安带着士卒们唱过三遍后,让雷朝圣给每个军官下至什长,上至总兵,全部配发一本自己编写的《明军操典》小册子。

    小册子上第一页便是军纪,其次是军歌,再然后便是行军打仗注意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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