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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我像星星一样来过(上) (第4/4页)
程燃接过她递来拟出的清单的时候,她还在道谢,看程燃目光柔和,“我们家西榛,一直以来,多亏你照顾了。” 秦西榛身子有些虚弱,程燃接下来就承担了陪伴的工作,住在二楼的客卧。 这栋别墅屋后院有个家庭篮球架,程燃清晨的时候就在这里投篮,秦西榛会在沿着建筑墙体蜿蜒而上爬山虎尾角及达的三楼窗户处支着下颌微笑着看他,阳光洒来,窗明几净,明眸皓齿。 她还带他看了曾经说得那个高科技双喷淋系统,程燃有天不小心体会过了,热情似火。 这个街区旁边的联排有的房产都属于一些名人,其中一处放着时装博物馆的藏品,过去几个牌号,有好莱坞的影星,有球星,其中也有秦西榛的朋友在那里租住,不久前那个叫拉维妮的加拿大女歌星来做了客,秦西榛给她介绍程燃,她很惊奇的和他握手,说,“常听她说起你。” 程燃说,“我也很喜欢你的歌。”结果引得她受宠若惊。 程燃有些理解为什么秦西榛会购置下这套上东街的房屋,有时候坐在二楼落地窗前,看着这个街道的熙熙攘攘,便会有一种隐于闹市独立安宁的美好。 下午的时候他们会在外面的街道走一走,就在那些白杨树下,见到过很多低调住在这里的明星和富豪。有天遇上了一对老年夫妇,住在附近,经常也会在这条街上散步,老人举起拐杖,朝他们脱帽致意。 那天晚霞映照的黄昏,两人在栅栏这边停住,白杨树下,牵着他手的秦西榛微笑,“程燃,你怎么看待死亡呢。” 程燃道,“生来死去,棚头傀儡,一线断时,落落磊磊。岁月不待人,在有限的生命里,好好活着。” 秦西榛鄙视,“忸忸怩怩,一点不大气。” 程燃没声好气,“那你说!” “我还是喜欢陶渊明的那首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 “只是,想到再过一千年,一万年,都无法再见一面了,我还是很难过。” 恢弘的日晖中,她的丸子头立着,使得脸颊的弧线纤瘦而俏丽,对他微微一笑,“程燃,来听我的演唱会吧。” 程燃点头。 程燃突然记起科大一位教授讲课时说过的话,说人只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用不着整个宇宙拿起武器来毁灭他,有时候致他死地的,只是一口气,一滴水,甚至只是宇宙一个片段的微渺的一霎时光。 然而,这根芦苇又是伟大的,纵使宇宙毁灭他,人却永远比致他死命的高贵得多。 因为其所承托的思想,所进行的事业,所留下的印记,足以超越那些摧毁他的事物,足以超越了能致他死命的,人类穷其一生都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人可以在有限且短暂的生命中,创造出远远超越它所存在的那段生命旅程中更为恢弘的事物,那就是思想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意义。 无论媒体怎么渲染秦西榛的那场告别演唱会也好。 蓉城的体育馆,当秦西榛说起这首歌献给一个很重要的人的时候,数万人鸦雀无声。 程燃上台,站在了聚光灯前。 他看到那边光环璀璨绚烂的秦西榛,如那年一席白衣,丸子头在白纱面前轻轻晃动,像是天外谪仙,对他做了一个口型。 那嘴型,和当初她在山海音乐节,程燃淹没在人潮喧嚣中的嘴型一模一样。 只是这一次,恐怕再转身,就是红尘万年了。 那个嘴型是: 再见。 程燃胸口某处,伴随那抹天籁的声音撕裂决堤滂沱。 苦海,翻起爱恨。 这世间,难逃避命运。 再见,再不见身骑白马的女子。 再见,再不见日暮乡关何处是,再不见烟波江上使人愁。 情人,别后,永远,再不来。 无言,独坐,放眼,尘世外。 鲜花虽会凋谢,但会再开。 一生所爱隐约,在白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