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庶夫套路深_第167章 布置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67章 布置 (第1/3页)

    太子正在书房里看折子,这时李桂急急地奔过来:“殿下,林国公和林世子已经来了!”

    “来了。”太子抬起头,俊朗脸上露出一抹笑意。

    自从叶玲娇和苗基和的亲事再次订下来,他就让李桂到安国公府请了两次,但林国公却连拒两次。

    太子心中自然恼恨,虽然这林家百年望族,底蕴厚重,是自前朝屹立不倒的大儒巨鸿,但这般帮法,是不是太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虽是世代出帝师,但这帝师也是皇帝封的!

    如此想着,不免记恨。

    就在他让李贵却请最后一次时,不想那林国公居然答应了。

    “既然来了,就开正门迎着。”太子已经站了起来。

    这次是为了洗脱污名,自然要开着大门,把人隆重地迎进门来。而且,以林国公的身份,也足够这个时候开正门。

    “呃……听说,林国公走了东角门,已经到垂花门了。”李桂说。

    太子听着眉头就是一皱,瞪了李桂一眼:“你都没有准备好么?”

    李桂垂下头,自责道:“原本说好巳时到的,哪里想到……现在还不到巳时,他就到了。他自己走了角门……也不好再请他出去再走一遍吧。”

    太子神色不好。

    李桂连忙笑着说:“若弄得太隆重,倒刻意了,不如就像平时那样,走角门,倒显得普通平常,咱们只要放出消息,外头的人自然知道在这个时候,林国公依然上门做客,可见殿下为人清正。林国公正被人引着往这边来呢!”

    太子呵呵一笑:“都是许瑞出的妙计。”说着站起来往外走。

    出了书房,远远的,就见一名丫鬟引着几人走来。

    最前面的的是林国公,后面跟着一名年轻公子,太子认得,这是林国公的嫡长子林墨矜。在他们之后,居然有一个红色的袅娜身影。

    太子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便是惊了惊,这不是叶棠采么?她怎么来了?

    忽地又想到现在嫁给苗基和的,正是叶棠采的小姑,又听说了,叶棠采这两天给太子妃递过帖子。他只知道这些,至于帖子写什么,他倒是不知道,毕竟这段时间太烦乱,他自然懒得顾及她。

    一边想着,太子已经迎了上前。

    林国公、林墨矜和叶棠采连忙行礼:“参见太子殿下。”

    太子连忙上前虚扶了林国公一把:“国公请起,不必多礼。”说着又向林墨矜拱手:“林兄弟。”

    “殿下。”林墨矜笑着也抱拳。又让了让,把叶棠采显出来,笑道:“我们在门口看到这名姑娘跪在那里,听说她与太子府颇有交情,要求见你。不知是不是下面的恶奴没有通传,殿下素来仁厚,便自作主张带进来,请殿下莫怪。”

    太子脸上神色不变,眼底眸色却是深了深,暗恼叶棠采给她添乱。

    但目光落在叶棠采身上,只见她一张美艳逼人的小脸被冻得红扑扑的,披风绑在颈间,白色狐毛把她的原本修长雪白的颈脖围住,小脸被衬托得越发娇媚动人。

    波光潋滟的眸子泪光点点,卷长羽睫正扑扇着,盈盈若水地看着自己,一张芙蓉小脸妨若娇花被暴雨打过,美得凄然:“谁也不帮我,我只能求助于殿下。殿下最是贤能仁厚,自会为我做主。”

    被她这样一看,太子的心立刻就化开来了,又听得她软语娇糯,恨不得上去安慰她都来不及,哪里还恼得起来。

    但太子脸上仍然一派清风明朗,只说道:“既然你到本宫面前,本宫倒是听一听你有何冤屈。”说着又向林国公道:“国公,世子,请。”

    几人跟着太子,太子一边走一边说:“这位褚三奶奶,与太子妃素有交情,常常为太子妃拭花泡茶,本宫倒是见过一两回。”

    “原来如此。”林墨矜轻轻一笑:“今天品鉴古画,有美人相伴,倒也风趣。”

    几人正走在一条白玉铺成的小道上,叶棠采便见不远处是三大间连排白墙黛瓦的正房,匾额上烫金写着“定安天下”四个大字。

    叶棠采艳丽的双眼微闪,这就是太子的书房了!

    能自由进入的,只有太子、李桂和宋肖三个人。

    除此之外,凡事有傍的人进去过,随后李桂都会把整个书房检查一遍。所以,无人能在太子的书房做手脚,就算真的做了手脚,也会被搜出来。

    而她的目的,就是把天子复还令放进去。

    想到这,叶棠采唇角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弧度。

    只是,太子引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向右拐,没有去书房的意思。只见不远处有一座广厦。

    这座广厦八角攒顶,琉璃红瓦,都是四面开着的亭子,只是因着天气寒凉,亭子四面俱半垂下薄薄的半绣明竹帘子。

    广厦内是一张大大的书案,不远处又有两张圆桌,上面摆着鹿肉和烤炉,还有一坛酒。

    在这样的春寒料峭之时,赏画,烤鹿肉,实在惬意得紧。

    “几位,请吧!”李桂连忙迎上前来。

    几人走进去,在圆桌边坐下,李桂铺张着烤鹿肉,林国公却冷冷地道:“前朝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