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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环县县令 (第3/3页)
成佛,也是一桩美事,此事你就不用再管了。” 收服了向山行后,黑雕军亲卫队就进入了环县县城。 柳江清看到侯云策极擅笼络人心,行军途中也能收服勇士,不禁暗自赞服。 柳江清一行十四人,皆为年轻一辈的佼佼者,有九名在里奇军中任过职,他们在草原上长大,骑术皆佳,全部穿着黑雕军亲卫的铠甲,扮作黑雕军亲卫,跟随侯云策到大梁,准备参加大梁城内的科举考试。他们所有身份文书、参加礼部大考资格文书全部由灵州衙门备齐,现在,他们算得上正宗的大林朝百姓。 柳江清拿到这所有文书之时,看着文书上的姓名。柳江清心中酸甜苦辣咸五味混杂:流浪百年,终于又成为中原百姓。 环县是一个极小的县城,城墙约有米,面积不过二三平方公里,冬日城内极为冷清,除了少数杂货店开门营业以外,大多数人家皆紧闭着房门。黑雕军进城后,孟中人把黑雕军带到军营,随后命令环县军士开锅烧水煮饭,宰杀军中喂养肥羊两只。 侯云策住进了上一次钦差大人凌实住过的小院子。 环县县令听说朔方节度使侯云策来到小院子,赶紧过来拜见,上一次凌实路过环县,县令狠心杀了一条大狗,这条大狗是夫人所喂,是夫人的心爱之物,杀狗以后。县令夫人和县令吵了足足五天。直到县令弄来一条小狗,夫人这才勉强作罢。 县令听说节度使来了,脸皱成一团:怎么这些大官总是在寒冷冬天路过环县,今年这条狗刚刚长大,莫非又要宰杀不成。 县令心中尽管满腹牢骚,但是,节度使还是不能怠慢的,就让公孙老爹偷偷把夫人地狗杀了。 装一罐老酒,煲好狗肉汤,弄一些干羊肉,再到猎人李二处寻了一些腊好的野物,县令让公孙老爹和几个没精打采的衙役提着这些下酒菜,来到侯云策所住的小院。 “公孙维扬县令。”听到这个名字,侯云策就想起了杜甫著名地《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虽说全诗只记住了“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两句,但是公孙大娘娇健轻盈的舞姿却深深地印在了侯云策的脑海中,县令公孙维扬脸如干枣,身材高瘦且有些佝偻,虽姓公孙,却全无公孙大娘的半丝神采。 行罢礼,县令公孙维扬站立在一旁,小心地道:“环县偏僻之地,实在没有好东西可以招待节度使。” 侯云策上次带兵北上灵州,从环县城外经过,没有时间进城,自然也没有见过这名公孙维扬县令,见到县令这个模样,也不忍心让其尴尬,俯下身,闻了闻桌上地大罐狗肉汤,道:“好香的狗肉汤,真让人食欲大开。公孙明府,柳郎、孟郎,都围过来,把老酒满上,大家别拘束。” 黑雕军亲卫队中有二十多人来自庆州骑军,都曾是孟中人的部下,孟中人由此才得知侯云策回朝任宰相一职,孟中人不过是一位不入流的小官,和当朝宰相坐在一起,浑身都不自在,虽说外面北风呼啸,他却汗流浃背。 公孙维扬并不知道侯云策为何路经环县,他默默地陪坐在一边,侯云策问一句就答一句,侯云策动一次筷子他就跟着动一次筷子。 “公孙明府,你在环县几年了?”侯云策见公孙维扬实在不擅于应酬,主动问道。 公孙维扬放下筷子,恭敬地道:“下官是天福十二年进士,到环县已有十四个年头。” 天福十二年是大侯朝的年号,公孙维扬中进士时不过二十六岁,可谓年少得意,心雄万丈,谁知大侯数年便亡,大林建立之后,尽管吏部考评年年皆为优,可是,庆州先有孟汉卿牵连之祸,后有韩伦昏庸之累,阴差阳错之下,公孙维扬在环县一呆就是十四年。 侯云策军中也有四名进士:灵州刺史梁守恒、军情营掌门人钱向南、黑雕军外交官刘成通、醉心建筑的霍知行。这四人已成为黑雕军不可或缺的人物,因此,侯云策对于进士出身的官员颇为看重,不过,在没有了解公孙维扬的政绩之前,侯云策也不愿意随意许诺,只道:“在这苦寒之地当了十四年县令,真是辛苦公孙明府了。” 十四年来,没有一位上司说过这样地话,公孙维扬禁不住老泪纵横,“有节度使这个评价,下官死而无憾。” 柳江清吃了一惊,在石山读书,常见“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句,考取进士也就有了当官资格,民间俗称为“跳龙门”,在柳江清心目中,中进士之后就无比风光,不料,今日竟看到如此窝囊之进士。 屋中气氛显得凝重起来。 突然,院外一个高亢的声音响起:“公孙维扬,你不是东西,去年杀掉了我的黑熊宴请狗屁钦差,今年我的飞虎还没有长大,你又杀掉飞虎招待不知哪里来的神仙,公孙维扬,老娘今天和你拼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