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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使阳谋小施手段 (第1/2页)
亓春英很快地起草了镇政府办公大楼的预算和方案。 办公大楼筹建小组,名单也搞出来了;组长:镇党委书记亓春英;副组长:财政所副所长张青珊,镇党委办公室主任王小红;工业副镇长初雨燕;镇综合办主任张子林;组员:镇政府各科室成员八人。 林水根看完之后,没有表态。 一看就明白,亓春英这是精心安排的;按照排名先后,第一副组长竟然是财政所副所长张青珊;第二副组长是她的办公室主任王小红。 镇政府这边的人,都排名在后面,等于是出力干活的,说了不算。 有意思的是,亓春英竟然没有把财政所长李谦和排上,显然是别有用心。 工业副镇长初雨燕,也只是排了个第三,闹不好也是摆设。 综合办主任是个干活的,拍了个末了。 至于八个镇政府各科室的科员,那就是只干活却没有发言权的人。 林水根觉得,亓春英其实没有必要这么费心机。 只要把工作搞好,自己就是妥妥的政绩;她这么一排名,并没有注明不分先后,这就是人为地制造矛盾了:干活的都是镇政府这边的,却是镇党委那边说了算,镇政府这边的干部,岂能心服口服? 林水根看完之后,没有提出意见。 反正都是一样工作,林水根倒是看看,亓春英怎么利用这些人。 有了林水根的支持,镇办公大楼的启动工作,迅速展开;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便摆在了桌面:谁来承建办公大楼?谁来监督监理承建队伍? 这个问题在镇上引起了不小的讨论。 一方面,承建商的选择直接决定了大楼的质量和进度,另一方面,监理的选择则是对承建商工作的重要监督。 亓春英作为筹建小组的组长,自然成为这个决策的核心人物。 在选择承建商的问题上,亓春英提出了公开招标的方案。 亓春英这样做,没毛病。 然而,在监理的选择上,亓春英提出,监理公司也是采用招标制度。 这也没有毛病,看起来都是按照程序做的。 在筹建小组制定工程招标方案的时候,林水根却看出了端倪:亓春英竟然让筹建小组所有成员,都参与了标的的制定。 但招标审核成员,却只有亓春英,张青珊,王小红。 这样做看起来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林水根却看到了背后的东西:知道标的的太多,是很容易泄密的,一旦泄密,亓春英可以不负责任,顶多就是用人不当。 但审核裁决的权力,却抓在自己手里,其实就是想让谁中标,谁便会中标。 林水根不相信亓春英会公平公正,但这件事没有发生,不能事先发难。 唯一的办法,就是事先监督承建单位,甚至连监理一块监督。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林水根从内心里,也不愿意看到,在这个工程上,有人会落马。 林水根提出了一个让亓春英意想不到的建议:把初雨燕从办公大楼筹建小组里脱离出来,成立办公大楼监督小组,由初雨燕担任组长,李谦和、李慧担任副组长,组员必须不是筹建小组的成员。 监督小组的职责就是,监督施工公司,监督监理公司。 防止施工单位与监理公司相互勾结,造成质量事故。